2013年度第6屆海鷗文學獎簡章
⊙ 宗旨:鼓勵本國文學工作者積極創作,發表優質文學作品,促進馬華文學的發展,同時提升整體文化素養,傳承文化薪火。
⊙ 主辦單位:馬來西亞華文作家協會
⊙ 贊助單位:海鷗集團
⊙ 徵文種類:
1. 短篇小說組:首獎一名,獎金六千令吉;評審獎兩名,獎金一千五百令吉。以上各獲獎座一座。需呈交兩篇短篇小說,已發表或未發表作品皆可,每篇字數八千字以內(包括標點符號)。
2. 散文組:首獎一名,獎金六千令吉;評審獎兩名,獎金一千五百令吉。以上各獲獎座一座。需呈交三篇散文,已發表或未發表作品皆可,每篇字數四千字以內(包括標點符號)。
3.新詩組:首獎一名,獎金六千令吉;評審獎兩名,獎金一千五百令吉。以上各獲獎座一座。需呈交三首新詩,已發表或未發表作品皆可,每首行數限五十行以內。
4.馬華文學評論組:五名,不分名次,獎金各五百令吉、獎座一座。需呈交一篇未曾發表的文學評論,字數两千字以內(包括標點符號),書寫對象為任何一部已出版的馬華文學著作(含個人著作或合集)。文末請注明作者或編者、出版社、出版日期及書名,並附上書影。
⊙ 已發表及未發表作品定義:
1. 已發表作品定義: 2013年1月份至2013年12月份,在國內外報章文藝版、文學刊物或《馬華文學》網絡版上(不包括其他網站)發表的作品,惟已得到其他文学奖的作品,不得再寄来参赛。
2. 未發表作品定義:未曾在國內外各類媒介 (包括各種平面媒體及網絡)公開刊布、出版。
3. 短篇小說組、散文組及新詩組,可以全部已發表作品,或全部未發表作品,或摻雜已發表作品及未發表作品一起參賽,惟需符合各組要求篇數。已發表作品及未發表作品,在評審過程中比重均等。
4.馬華文學評論組僅徵求未發表作品。
⊙ 參賽資格:
1. 所有馬來西亞公民皆可參加。
2. 同一作者只能在短篇小說組、散文組或新詩組,選擇一組參賽。惟可同時參加閱讀馬華文學組徵文。
3. 曾在歷届短篇小說組、散文組及新詩組任何一組獲得首獎者,不得再参加角逐同一組,但可參加其他組別的比賽。
⊙ 注意事項:
1. 每份參賽作品(含已發表及未發表)須個別交來4份,以電腦打字並列印在A4紙張上,稿末註明字數或行數,並附上文字檔(Word Document 格式)光碟,以便計算字數。
2. 已發表的作品也請寄來刊登相關作品的版面複印本1份,註明有關報刊的名稱和刊登日期,並把作者名字刪去。
3. 參賽作品上勿填寫個人資料。請另用一張白紙填寫中英文姓名、筆名、地址、聯絡電話、電郵及簡介,並附上近照二張。以上資料和照片,也請存入光碟一併寄來。
4. 參賽作品如字數、行數超出規定;參賽資格不符規定;字跡不清楚或交上手寫稿;及資料不全者,將不予評選。
5. 來稿請在信封上分別註明“短篇小說獎”、“散文組”、“新詩組”或“馬華文學評論組”字樣,並一律以掛號郵寄至:
2013年度第6屆海鷗文學獎
The 6th Hai-0 Literature Awards
第六屆海鸥年度文学奖工委会
Fan Pik Wah
Department Of ChineseStudies,
University Of Malaya.
50603 Kuala Lumpur Malaysia.
6. 收件日期:即日起至2014年2月28日截止。郵戳為憑,逾期恕不受理。
7. 得獎名單和頒獎日期將另行公佈。
8. 本文學獎徵文一概不退稿,參賽者請自留底稿。
9. 嚴禁抄襲、翻譯或一稿兩投,如經發現,當予公佈並追回獎金。得獎作品經發現資格不符、冒名頂替、或抄襲觸犯任何著作權,一律取消得獎資格,並追回獎金、獎座,其損害第三人之權利部份,則由作者自行負責。
10.得獎作品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。所有得獎作品及評審記錄,將在成績揭曉後陸續發表於《馬華文學》網絡版。得獎者若要在得獎前後發表未發表的參賽作品,须先獲得主辦單位同意。
11.為配合頒獎及推廣活動,得獎作品均由主辦單位全權以任何形式出版、保存及轉載,不另付稿酬。
12.得獎者若無法出席頒獎禮,須致函工委會清楚交代原因,並派代表領獎。
13.若參賽作品未達要求,評審團有權懸空獎項。評審團的決定為最後決定,賽後謝絕任何上訴。
14.如有任何疑問,請電郵mychinesewriters@gmail.com或撥電012-2836725查詢,亦可瀏覽大馬作協網站worldchinesewriters.com或有人部落藝文資訊台www.got1mag.com獲取簡章。
15.本簡章如有不盡善之處,主辦單位得以隨時修訂並再行公佈。